一、法令依據

本更新單元座落於臺北市政府100623日【府都新字第100001419800號】公告之自行劃定更新單元-內湖區文德段二小段369-2地號等67筆土地,適用都市更新事業建築容積獎勵,並依據台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9條規定檢討。另依臺北市政府於100920日修正公佈之「『臺北市老舊中低層建築社區辦理都市更新擴大協助專案計畫』檢討專案計畫之各項獎勵。

 

二、申請獎勵容積及項目

(一)更新獎勵 

容積獎勵試算表.bmp  

 

(二)老舊專案計畫容積獎勵

專案計畫容積獎勵試算表.bmp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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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市更新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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